115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請考生至《115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查詢分發結果。
115年5月5日(星期二)10:00起
115年5月12日(星期二)12:00前
經分發錄取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115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以書面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 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
若錄取生因故須放棄,請至《115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下載附件七「115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 選入學招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填寫完成後於截止期限前將書面資料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定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始完成放棄程序,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聲明放棄者,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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