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演藝事業系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 演藝事業系

四技日間部

201301基隆市信義區義七路40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綜合活動領域、社會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自傳 (自述課外學習等表演藝術相關表現與經驗)。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修課記錄及課程學習成果:學生在專業科目以及實習科目上的綜合表現。
2.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學生透過實作所展現出與表演藝術產業相關的多元學習成果。
3.競賽表現:學生在表演藝術相關的經歷與發展潛力。
4.社團活動及自傳:學生在興趣與志向上所展現出來的個人特質,包含各種類型表演經歷,不限個人或團體。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相關內容,本系會依據學生所提供各項資料做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綜合活動領域、社會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自傳(自述課外學習等表演藝術相關表現與經驗)。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修課記錄及課程學習成果:學生在專業科目以及實習科目上的綜合表現。
2.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學生透過實作所展現出與表演藝術產業相關的多元學習成果。
3.競賽表現:學生在表演藝術相關的經歷與發展潛力。
4.社團活動及自傳:學生在興趣與志向上所展現出來的個人特質,包含各種類型表演經歷,不限個人或團體。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相關內容,本系會依據學生所提供各項資料做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綜合活動領域、社會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自傳(自述課外學習等表演藝術相關表現與經驗)。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修課記錄及課程學習成果:學生在專業科目以及實習科目上的綜合表現。
2.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學生透過實作所展現出與表演藝術產業相關的多元學習成果。
3.競賽表現:學生在表演藝術相關的經歷與發展潛力。
4.社團活動及自傳:學生在興趣與志向上所展現出來的個人特質,包含各種類型表演經歷,不限個人或團體。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相關內容,本系會依據學生所提供各項資料做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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