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文化資產維護系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文化資產維護系

四技日間部

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對文化資產之見解或參與文化活動之經驗報告。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文化資產維護系之重點發展特色包含「保存科技與修護」、「文化資源研究暨應用」、「建築襲產與聚落保存」、「文化行政與文化經營」等領域,適合具備商業與管理背景之學生,並有志於學習「文化資源研究暨應用」領域、「文化行政與文化經營」領域或文化資產多元跨領域整合者報名就讀。
2. 本系選才方面重視申請者之多元表現、就讀動機與具體學習成果,並依據學生提具之學習歷程反思、社團活動經驗、擔任幹部經驗、服務學習經驗、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等各項資料,綜合評量學生之特質與潛力。
3. 若提交多人合作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請列出經指導教師認證簽章的「所有成員貢獻內容及貢獻度百分比」。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對文化資產之見解或參與文化活動之經驗報告。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文化資產維護系之重點發展特色包含「保存科技與修護」、「文化資源研究暨應用」、「建築襲產與聚落保存」、「文化行政與文化經營」等領域,適合具備設計背景之學生,並有志於學習「建築襲產與聚落保存」領域或文化資產多元跨領域整合者報名就讀。
2. 本系選才方面重視申請者之多元表現、就讀動機與具體學習成果,並依據學生提具之學習歷程反思、社團活動經驗、擔任幹部經驗、服務學習經驗、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等各項資料,綜合評量學生之特質與潛力。
3. 若提交多人合作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請列出經指導教師認證簽章的「所有成員貢獻內容及貢獻度百分比」。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對文化資產之見解或參與文化活動之經驗報告。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文化資產維護系之重點發展特色包含「保存科技與修護」、「文化資源研究暨應用」、「建築襲產與聚落保存」、「文化行政與文化經營」等領域,適合具備化工背景之學生,並有志於學習「保存科技與修護」領域或文化資產多元跨領域整合者報名就讀。
2. 本系選才方面重視申請者之多元表現、就讀動機與具體學習成果,並依據學生提具之學習歷程反思、社團活動經驗、擔任幹部經驗、服務學習經驗、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等各項資料,綜合評量學生之特質與潛力。
3. 若提交多人合作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請列出經指導教師認證簽章的「所有成員貢獻內容及貢獻度百分比」。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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