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

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國立體育大學 / 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日間學士班

333325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英語文、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語文領域–國語文、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係包含: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含技能領域):商管領域之學習成果。
2. 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彈性學習紀錄與成果、社團活動表現、服務學習表現,與其他實作成果或職場學習成果來綜合判斷,並特別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學習歷程自述、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本表僅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語文領域–英語文、科技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係包含: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含技能領域):設計領域之學習成果。
2. 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彈性學習紀錄與成果、參加設計或體育領域競賽表現,實作成果與其他特殊優良表現來綜合判斷,並特別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學習歷程自述、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本表僅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綜合活動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語文領域–英語文、藝術領域、科技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係包含: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含技能領域):餐旅領域之學習成果。
2. 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彈性學習紀錄與成果、服務學習表現、其他實作成果或職場學習成果,以及其他特殊優良表現來綜合判斷,並特別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學習歷程自述、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本表僅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