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日間學士班

圖書館校區:1060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修課紀錄

  1. 本學程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學程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數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科技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
  3. 本學程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學程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學程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學程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審查,以學生之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自傳及其他資料做為選才之審查項目,期以招收具動力機械基礎知能兼具實作技能之學生。因本階段著重學生專題實作能力,故於第二階段審查之項目將以「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為本項之審查重點。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學程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學程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數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科技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
  3. 本學程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學程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學程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學程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審查,以學生之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自傳及其他資料做為選才之審查項目,期以招收具電機電子基礎知能兼具實作技能之學生。因本階段著重學生專題實作能力,故於第二階段審查之項目將以「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為本項之審查重點。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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