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創意生活設計系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創意生活設計系

四技日間部

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藝術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課程學習成果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服飾、設計、藝術、手作相關之專業領域學習成果。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請提供相關成果作品。
若為團體合作之成果,請呈現具體分工及負責部分。

※多元表現
請提供多元表現之相關證明。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為必繳之項目,其餘項目,可擇要提具。

※學習歷程自述:
1.自我學習經驗、態度、成果。
2.自我特質及自我思考、創造及解決問題能力之具體經驗。
3.對本系之瞭解及未來學習計畫。
4.自我簡述與學習歷程選擇脈絡。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藝術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課程學習成果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圖文傳播、美工、視覺傳達設計、室內空間設計、室內設計、多媒體應用及設計、美術工藝、家具木工、金屬工藝、家具設計相關之專業領域學習成果。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請提供相關成果作品。
若為團體合作之成果,請呈現具體分工及負責部分。

※多元表現
請提供多元表現之相關證明。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為必繳之項目,其餘項目,可擇要提具。

※學習歷程自述:
1.自我學習經驗、態度、成果。
2.自我特質及自我思考、創造及解決問題能力之具體經驗。
3.對本系之瞭解及未來學習計畫。
4.自我簡述與學習歷程選擇脈絡。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藝術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課程學習成果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土木、建築、空間測繪、製圖、材料、設計相關之專業領域學習成果。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請提供相關成果作品。
若為團體合作之成果,請呈現具體分工及負責部分。

※多元表現
請提供多元表現之相關證明。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為必繳之項目,其餘項目,可擇要提具。

※學習歷程自述:
1.自我學習經驗、態度、成果。
2.自我特質及自我思考、創造及解決問題能力之具體經驗。
3.對本系之瞭解及未來學習計畫。
4.自我簡述與學習歷程選擇脈絡。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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