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東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系行動與系統應用組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嶺東科技大學 / 資訊科技系行動與系統應用組

四技日間部

408284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1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科技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與群科專業活動歷程或證明皆可做為補充。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內容包含(可全提供或部分提供):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本系重視學生各科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提供審查。
2. 專業與實作能力:學生參加電子電機或資訊相關競賽、活動或研習,取得之證照、修課證明皆可提供,並鼓勵參與跨領域活動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與就讀動機:自傳、活動參與歷程自述與讀書計畫。
4. 團隊能力:參與校內外團體活動、校內外服務學習、社團或擔任幹部等多元表現。
5. 其他:足以表現學生表現證明,如服務活動、自我成長與社會關懷等皆可提供審查。

本表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審查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選擇全部提供或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科技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與群科專業活動歷程或證明皆可做為補充。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內容包含(可全提供或部分提供):
1. 讀書報告及課程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本系重視學生各科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提供審查。
2. 專業與自我實踐能力:學生參加商業管理、經營相關競賽、活動或研習,取得之修課證明、證照(書)皆可提供,並鼓勵參與跨領域活動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與就讀動機:自傳、活動參與歷程自述與讀書計畫。
4. 團隊能力:參與校內外團體活動、校內外服務學習、社團或擔任幹部等多元表現。

本表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審查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選擇全部提供或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科技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與群科專業活動歷程或證明皆可做為補充。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內容包含(可全提供或部分提供):
1. 讀書報告、實作或課程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本系重視學生各科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提供審查。
2. 專業與自我實踐能力:學生參加群科相關競賽、活動或研習,取得之修課證明、證照(書)皆可提供,並鼓勵參與跨領域活動學習表現。
3. 個人特質與就讀動機:自傳、活動參與歷程自述與讀書計畫。
4. 團隊能力:參與校內外團體活動、校內外服務學習、社團或擔任幹部等多元表現。

本表係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審查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選擇全部提供或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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