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文化事業發展系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文化事業發展系

四技日間部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藝術群影視類相關之實習科目或專業、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學生修課紀錄、課程成果、參加藝術或影視類相關競賽,及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自述學習歷程、多元表現、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4.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含括修課紀錄、服務學習經驗、社團或幹部等多元表現。用以評估領導、溝通、問題解決等能力。

除本表所列舉之項目外,學生亦可就個人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藝術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外語群英語類相關之實習科目或專業、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學生修課紀錄、課程成果、參加外語群英語類相關競賽取得之證照,及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自述學習歷程、多元表現、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4.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含括修課紀錄、服務學習經驗、社團或幹部等多元表現。用以評估領導、溝通、問題解決等能力。

除本表所列舉之項目外,學生亦可就個人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家政群生活應用類相關之實習科目或專業、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
2.專業及實作能力:學生修課紀錄、課程成果、參加家政群生活應用類相關競賽取得之證照,及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自述學習歷程、多元表現、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4.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含括修課紀錄、服務學習經驗、社團或幹部等多元表現。用以評估領導、溝通、問題解決等能力。

除本表所列舉之項目外,學生亦可就個人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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