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土木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自然科學領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科技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一、本系重視土木建築類必修之專業科目、實習科目及技能領域之學習表現與成績。
二、審查重點:
1. 一般科目以自然學科、數學、英文與科技領域基本學科之基礎能力為主,其他領域學科為輔。
2. 選修課程以與土木建築類相關之工程類、資訊類及管理類領域為參考。
3.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以土木建築專業領域課題為主,著重於基本專業領域成果與技能之運用及團隊合作。團體(小組)作品或學習成果,須說明團隊合作進行方式或任務分配,並具體明述個人於該作品之工作項目及貢獻程度。
4. 多元表現以個人專長及溝通領導能力相關為主。
5. 學習歷程自述除了一般性的論述,可針對學習歷程的反思、就讀動機做進一步描述。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語文檢定、得獎證明、工程科技專業活動證明等。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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