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技大學

多媒體與遊戲設計系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育達科技大學 / 多媒體與遊戲設計系

四技日間部

361027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168號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科技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設計創作相關之作品,可包括視覺傳達、美術繪畫、插畫表現、角色設計、網頁設計、動畫製作、影音剪輯等相關。

2. 課程學習(作品)成果:呈現視覺創意之作品或發想數位遊戲規則、策略分析之成果展現,可包括美術工藝、平面設計、文創設計 、立體造型、影音動畫、互動媒體、桌遊設計、遊戲企劃等相關之作品。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參加非本科專業但具備專案執行能力培訓的相關證明,例如 (1)可強化表達能力、企劃能力及溝通面的活動;(2)參與活動規劃與執行。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科技領域、數學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資訊應用相關的作品,包括軟體系統、互動媒體、網頁開發或Arduino系統等,可用操作展示影片或其他方式提供。

2. 課程學習(作品)成果:可提供任何與資訊或多媒體設計之作品,包括影音剪輯、互動應用、企劃等相關之作品。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參加非本科專業但具備專案執行能力培訓的相關證明,例如 (1)可強化表達能力、企劃能力及溝通面的活動;(2)參與活動規劃與執行。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科技領域、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小論文或涵蓋商業管理及多媒體應用之作品,可包括產業分析、程式設計、網頁設計、微電影拍攝、影音剪輯等相關。

2. 課程學習(作品)成果:為能培養學生發想數位遊戲規則及遊戲企劃,可提供任何與多媒體設計之創意作品,包括影音剪輯、桌遊設計、企劃等相關之作品。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參加非本科專業但具備專案執行能力培訓的相關證明,例如 (1)可強化表達能力、企劃能力及溝通面的活動;(2)參與活動規劃與執行。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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