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日間部
807679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反思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請提供自傳、提出對華語文創作或教學之相關證明。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一、修課紀錄與課程學習成果
1.以專業科目學習表現與實習成果表現,如國文、社會、藝術或外語領域相關科目,並能展現商業與管理群類學生就讀科别所選修跨領域之科目學習表現者,為評分標準。
2.修業期間,與語言、語文或文化藝術相關之專題、作品集、實習成果、實習報告等。
二、自傳
請務必包含以下內容:
1.以電腦中文打字撰寫。
2.自我特質、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生涯規劃四項。
三、多元表現
1.社團與服務活動經驗:必須有活動紀錄證明或相關文件。
2.競賽表現:
参加國內外之各項競賽,特别是語文類競賽之活動紀錄、作品或證明文件。
3.檢定證照:
(1)檢定成績:能佐證(優異)語言能力之證照(或修課成果)
(2)其他語言測驗或檢定,擁有不同級數者,從中擇取最高級者計分。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除課程外,如口語表達類實作成果、演講、實作類作品或華語文創作或教學作品。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反思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請提供自傳、提出對華語文創作或教學之相關證明。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一、修課紀錄與課程學習成果
1.以專業科目學習表現與實習成果表現,如國文、社會、藝術或外語相關科目,並能展現外語群英語類學生就讀科别所選修之科目學習表現者,為評分標準。
2.修業期間,與語言、語文或文化藝術相關之專題、作品集、實習成果、實習報告等。
二、自傳
請務必包含以下內容:
1.以電腦中文打字撰寫。
2.自我特質、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生涯規劃四項。
三、多元表現
1.社團與服務活動經驗:必須有活動紀錄證明或相關文件。
2.競賽表現:
参加國內外之各項競賽,特别是語文類競賽之活動紀錄、作品或證明文件。
3.檢定證照:
(1)檢定成績:能佐證(優異)語言能力之證照(或修課成果)。
(2)其他語言測驗或檢定,擁有不同級數者,從中擇取最高級者計分。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除課程外,如口語表達類實作成果、演講、寫作類作品或華語文創作或教學作品。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反思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請提供自傳、提出對華語文創作或教學之相關證明。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一、修課紀錄與課程學習成果
1.以專業科目學習表現與實習成果表現,加上採計科目之學習成績,並能展現外語群日語類學生就讀科别所選修跨領域之科目學習表現,為評分標準。
2.修業期間,與語言、語文相關之專題、作品集、實習成果、實習報告等。
二、自傳
請務必包含以下內容:
1.以電腦中文打字撰寫。
2.自我特質、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生涯規劃四項,。
三、多元表現
1.社團活動經驗:必須有活動紀錄證明或相關文件。
2.競賽表現:参加國內外之各項競賽,特别是語文類競賽之活動紀錄及證明文件。
3.檢定證照:
(1)檢定成績:能佐證(優異)語言能力之證照(或修課成果)
(2)其他語言測驗或檢定,擁有不同級數者,從中擇取最高級者計分。
(3)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