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建築系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建築系

四技日間部

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採計「數學A」版本

修課紀錄

  1.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工程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數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優班之藝術才能專長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本系以推動現代化建築教育及多元創新思維為目標,強調整合實務與學術專業知識的訓練,爭取多元發展涵養、重視實務性,與深具競爭力及國際觀的特色學生。
2.課程學習成果:設計相關領域或空間與建築相關領域之作品與成果。
3. 多元表現之資料,可提供檢定、才藝或語文相關證明;校隊證明;活動證明、紀錄或心得陳述;參賽紀錄或作品,以及有助於了解申請人學習或表現特質之相關資料(摘要說明)。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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