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電子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採計「數學A」版本

修課紀錄

  1. 本系屬資訊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科技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課程學習成果」著重於學生特質以及過去課程學習展現,本系將依實際提供之成果綜採。若為團體(小組)作品或學習成果,須說明團隊合作進行方式或任務分配,並具體明述個人於該作品之工作項目及貢獻程度。
2.「多元表現」著重於學生之團隊溝通能力、語言能力及領導能力,本系將依實際提供資料綜採。「競賽表現」、「特殊優良表現證明」,著重於學生具備創意思考能力。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將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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