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台北校區)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中國科技大學 / 應用英語系(台北校區)

四技日間部

116077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外語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優班之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自然科學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跨文化溝通經驗說明 或 體育表現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本系選材理念根據系訂教育目標『培育具國際觀與實務能力之語言溝通人才』, 據此、適合樂於與人溝通、積極樂觀、 活潑開朗、並願意參與各類校內外活動或競賽之申請者。
2. 本系培育人力方向為: 商務旅運人員、英文秘書、行政助理專業人員、文書資料處理人員、公司業務執行祕書、公關人員、英語解說及導覽人員、飯店櫃檯接待人員、旅行社從業人員、空服員、領隊與導遊專業人員、會展商展從業人員、跨境電商應用人才; 語言教學人員、幼兒美語補習班教師、英語補習班助理教師、補習班經理人員暨行政人員。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外語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優班之藝術才能專長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班之體育專業科目。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各校系需求之補充資料:跨文化溝通經驗說明 或體育表現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1. 本系選材理念根據系訂教育目標『培育具國際觀與實務能力之語言溝通人才』, 據此、適合樂於與人溝通、積極樂觀、 活潑開朗、並願意參與各類校內外活動或競賽之申請者。
2. 本系培育人力方向為: 商務旅運人員、英文秘書、行政助理專業人員、文書資料處理人員、公司業務執行祕書、公關人員、英語解說及導覽人員、飯店櫃檯接待人員、旅行社從業人員、空服員、領隊與導遊專業人員、會展商展從業人員、跨境電商應用人才; 語言教學人員、幼兒美語補習班教師、英語補習班助理教師、補習班經理人員暨行政人員。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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