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土木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數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科技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藝術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工程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數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科技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優班之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語文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一、本系相當重視土木建築類必修之專業科目、實習科目及技能領域之學習表現與成績。
二、審查重點:
1. 一般科目以自然學科、數學、英文與科技領域基本學科之基礎能力為主。
2. 選修課程以與土木建築類相關之工程類領域為參考。
3.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以土木建築專業領域課題為主,著重於基本專業領域成果與技能之運用及團隊合作。團體(小組)作品或學習成果,須說明團隊合作進行方式或任務分配,並具體明述個人於該作品之工作項目及貢獻程度。
4. 與土木建築類相關之跨領域專題、作品、實習成果可為評分參考。
5. 多元表現以個人專長及溝通領導能力相關為主。
6. 學習歷程自述除了一般性的論述,可針對學習歷程的反思、就讀動機做進一步描述。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語文檢定、得獎證明、工程科技專業活動證明等。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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