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光電工程系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光電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工程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數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語文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學習歷程反思

就讀動機

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重視學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能力之展現。
審查重點:
1.有關於實作成果等作品,主要以學生特質以及過去課程學習展現為主,並依實際提供成果綜採。若為團體(小組)作品或學習成果,須說明團隊合作進行方式或任務分配,並具體明述個人於該作品之工作項目及貢獻程度。
2.多元表現著重於語言能力、團隊精神、溝通精神、領導能力等能力作為選才之方針,並依實際提供資料綜採。
3.學習歷程自述除了一般性的論述,則可針對學習過程或本系師資及課程可如何幫助學生完成自己的期許與目標做進一步描述。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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