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技大學

觀光休閒管理系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育達科技大學 / 觀光休閒管理系

四技日間部

361027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168號

修課紀錄

不採計

課程學習成果1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2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就讀動機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括:
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商管類、觀光旅遊、休閒遊憩與餐飲等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成果。
2.人格特質及學習能力: 以學生修課紀錄、就讀動機及自傳等多元表現,藉以了解學生具備與觀光休閒產業相關之各項能力(例如:溝通協調與書面表達等技能)。
3.學習態度及發展潛能: 社團活動與擔任幹部經驗、服務學習經驗、競賽表現、特殊優良表現證明,藉以了解學生在群體中團隊合作及主動服務熱忱的表現。
學生可以依照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挑選適當有利審查之資料上傳對應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照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量。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2.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專業科目。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管理學群、遊憩與運動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語文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或體育班之體育專業科目。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升學時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就讀動機

其他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括:
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電子類、觀光旅遊、休閒遊憩與餐飲等相關之專業領域成果、具代表性之創作作品成果。
2.人格特質及學習能力: 以學生修課紀錄、就讀動機及自傳等多元表現,藉以了解學生具備與觀光休閒產業相關之各項能力(例如:溝通協調與書面表達等技能)。
3.學習態度及發展潛能: 社團活動與擔任幹部經驗、服務學習經驗、競賽表現、特殊優良表現證明,藉以了解學生在群體中團隊合作及主動服務熱忱的表現。
學生可以依照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挑選適當有利審查之資料上傳對應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照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量。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3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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