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學生選擇性,並能及早就定位,自116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及技優甄審入學管道之志願數,由現行5個志願調整為 6 個志願。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2日臺教技(一)字第1150074062號函同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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