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放榜公告

分發結果複查說明:

  • 考生如果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請填寫簡章附件六之「複查申請表」(可點選這裡下載),連同分發結果通知單及「就讀志願表」於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向繁星甄選委員會以傳真方式提出複查申請(傳真:02-27738881),並以電話通知確定是否已收到傳真(電話:02-27725333轉226、212),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複查者均不受理。

錄取考生重要說明:

  1. 繁星計畫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再報名參加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2. 繁星計畫錄取生若未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就不能再參加112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四技二專各校單獨招生及其他大學各招生管道。因此繁星錄取生如果對於錄取校系認為不符合個人理想,有意願要再參加以上招生管道者,務必在112年5月16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3. 錄取生如果要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寫「112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附件七,可點選這裡下載),於112年5月16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先行傳真至錄取學校,並且務必以電話確認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再以限時掛號方式(截止期限當日郵戳為憑)將正本郵寄至各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放棄者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