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1.請檢附輪船、火車、公民營客運汽車、捷運、公車等票證或相關證明核實報支(若搭乘高鐵或飛機,最高仍以同路段之火車自強號票價計算)。 2.本補助僅針對考生本人,請於甄試當日於考生服務處提供身份證明資料(如公文或原就讀學校開具之證明),並請填寫相關申請文件及申請人之匯款資料。 3.回程之搭乘證明請於甄試結束後一週內寄至本校招生組,以利相關補助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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