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公務人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補助上限新台幣1600元整。
2.僅補助考生本人,需檢附住宿正式發票證明。
3.依財政部106年2月24日台財稅字第10604506690號令,跨境電商自108年1月1日起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發票。若於跨境電商交易之經費(例如Agoda、trivago、Trip、Facebook...等均屬跨境電商) ,若未取得合法發票辦理核銷者,應由當事人向國稅局繳交20%所得稅額。
4.凡搭乘高鐵往返者,不得申請住宿費。
5.外離島考生,僅補助一日住宿費。
6.申請人需填申請表(由本校提供),並備妥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符合申請資格證明影本(原住民學生請檢附戶籍謄本)及住宿費證明供本校查驗及匯款使用。
*其他特殊需求考生包含: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考生;懷孕、分娩或撫育3歲以下子女之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