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條件及特色:
1.戲劇藝術源自於生活,且戲劇藝術是一項綜合藝術,需集結文學、音樂、舞蹈、美術、科技的人才,群策群力、互助合作始得共同完成一齣戲的製作與演出。故本系採計藝術、語文、社會及綜合活動暨科技領域的學習表現,而這些領域可展現學生在藝術、文學及群性活動的學習成果。
2.本系以培育積極創新之戲劇藝術創作專業人才與務實致用之劇場技術執行專業人才為教育目標,以劇場藝術之基礎認知與技術能力為基底,加強劇場實作技能與人文美學思維的專業創作進階技藝,藉此培育戲劇及劇場藝術各部門所需之優秀專業工作者。
3.本系發展,強調「專業性、原創性、團隊精神、內涵與表現兼具、理論與實務並重」五大特色,期望賦予學生理性與感性並具,藝術與科學兼學的全人學習。
本系審查重點:
1.「自我學習能力」:能積極參予校內、外各領域學習活動與競賽,培養自主學習的態度與能力。
2.「互動合作能力」:能透過規劃、組織領導團隊成員的經驗,培養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的態度,發展領導、探索、問題解決等能力。
3.「藝術創作能力」:能透過藝文領域的學習活動及成果作品,展現對生活情境的觀察、感受及駕馭藝術媒介進行創作的能力。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本系選才條件及特色:
1.戲劇藝術源自於生活,且戲劇藝術是一項綜合藝術,需集結文學、音樂、舞蹈、美術、科技的人才,群策群力、互助合作始得共同完成一齣戲的製作與演出。故本系採計藝術、語文、社會及綜合活動暨科技領域的學習表現,而這些領域可展現學生在藝術、文學及群性活動的學習成果。
2.本系以培育積極創新之戲劇藝術創作專業人才與務實致用之劇場技術執行專業人才為教育目標,以劇場藝術之基礎認知與技術能力為基底,加強劇場實作技能與人文美學思維的專業創作進階技藝,藉此培育戲劇及劇場藝術各部門所需之優秀專業工作者。
3.本系發展,強調「專業性、原創性、團隊精神、內涵與表現兼具、理論與實務並重」五大特色,期望賦予學生理性與感性並具,藝術與科學兼學的全人學習。
本系審查重點:
1.「自我學習能力」:能積極參予校內、外各領域學習活動與競賽,培養自主學習的態度與能力。
2.「互動合作能力」:能透過規劃、組織領導團隊成員的經驗,培養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的態度,發展領導、探索、問題解決等能力。
3.「藝術創作能力」:能透過藝文領域的學習活動及成果作品,展現對生活情境的觀察、感受及駕馭藝術媒介進行創作的能力。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