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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建築系建築組

115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1.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工程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語文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學生具備建築專業知識、邏輯思維,獨立思考及執行能力,並具有敬業態度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2.培育具有「國際化」、「專精化」、「即戰力」、「全方位」的優質建築設計人才。
本系審查重點:
1.透過修課紀錄,觀察學生的研究、觀察、溝通表達及團隊合作等能力的展現綜合評量。
2.專業知識及應用能力:了解學生務實致用能力、多元學習的發展狀況、及跨領域的學習興趣。
3.學習及發展潛能: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及領導、團隊合作及公民意識等。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生學習歷程自述,提供系上對於學生之未來規劃之認識,並確認學生對自我專業能力認知及未來在本系的發展規劃。
5.本表為技專校院招生選才時,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5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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