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 本系屬建築與設計學群、藝術學群、不分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語文領域、社會領域、科技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競賽表現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本系教育目標:以培養具備影音媒體、商品設計、時尚精品設計(金工珠寶、皮革袋包、數位陶瓷、生活家飾)等領域之專業人才。
2. 選才理念:具備積極學習之企圖心及國際宏觀視野之人才。於高中就學階段所學習之人文美學素養、創意思考、實務技能操作、具有美感培養之相關歷程或成果皆可。
3.學習成果:包括專題實作、作品成果及學習成果項目包括攝影、繪圖、視傳、包裝、產品、商業簡報等作品均可。包括以影像類作品,如:攝影作品、合成影像、影片拍攝、2D動畫等作品。平面類作品,如:素描作品、水彩作品、插畫等作品。立體類作品,如:雕塑、複合媒材運用等相關作品。
4.學生畢業後可從事與專業相關類型職業,如電影美術指導、影片導演、影片剪輯師、產品設計師、工業設計師、時尚設計師、UI/UX視覺設計師、商業設計師,及文創產業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