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商設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 本學程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學程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重點領域為科技領域、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
- 本學程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 本學程屬建築與設計學群、資訊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學程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科技領域、藝術領域或藝才能專長領域、語文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學程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學程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學程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學程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學程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一、本學程的課程設計著重在教授與遊戲相關之視訊傳播和程式設計技術,選才理念以培育電競產業相關人才為方向。
二、修課紀錄:
1 技高:
1-1 設計群技高科相關修課紀錄。
1-2 專業科目、實習科目及設計群之各技能領域之學習表現及科技、國語文、藝術領域課程學習表現。
1-3 展現學生於專業領域及所選修跨領域之學習表現。
2 普高:
2-1 科技領域、語文領域、藝術領域之學習表現。
2-2 資訊學群與大眾傳播學群等多元選修之學習表現。
三、課程學習成果:
1. 技高:與設計相關之專業領域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普高:與科技領域、語文領域、藝術領域相關課程之書面報告/實作作品。
2. 展現其他專業能力之成果。
四、多元表現:
校內外活動、社團參與、學校幹部或其他活動相關證明。
五、自傳(含學習歷程自述):
1.自我特質及對本學程之瞭解。
2.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3.有關自我思考、創造及解決問題能力之具體經驗。
六、其他資料:學生得選繳其他與本學程相關之補充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65資管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 本學程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學程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重點領域為科技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 本學程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 本學程屬資訊學群、建築與設計學群1,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 本學程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科技領域、語文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3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學程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4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學程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學程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社團活動經驗
擔任幹部經驗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學程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學程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一、本學程的課程設計著重在教授與遊戲相關之視訊傳播和程式設計技術,選才理念以培育電競產業相關人才為方向。
二、修課紀錄:
1 技高:
1-1 資訊群技高科相關修課紀錄。
1-2 專業科目、實習科目及設計群之各技能領域之學習表現及科技、國語文、藝術領域課程學習表現。
1-3 展現學生於專業領域及所選修跨領域之學習表現。
2 普高:
2-1 科技領域、語文領域、藝術領域之學習表現。
2-2 資訊學群與建築與設計學群等多元選修之學習表現。
三、課程學習成果:
1. 技高:與設計相關之專業領域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普高:與科技領域、語文領域、藝術領域相關課程之書面報告/實作作品。
2. 展現其他專業能力之成果。
四、多元表現:
校內外活動、社團參與、學校幹部或其他活動相關證明。
五、自傳(含學習歷程自述):
1.自我特質及對本學程之瞭解。
2.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3.有關自我思考、創造及解決問題能力之具體經驗。
六、其他資料:學生得選繳其他與本學程相關之補充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