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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大學
應用英語學系

四技日間部

屏商校區:900392屏東縣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群(類)別:

15外語群英語類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社會領域、科技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或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本系重視學生所修科目之學習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一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專業知識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參加語言相關專業競賽表現及取得之證照,並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及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領導、溝通及團隊合作能力。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以學習歷程自述及讀書計畫了解學生所具備與應用英語相關之專業能力、學習能力、學生個人特質、就讀動機及個人發展潛力。

本表僅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09商業與管理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社會領域、科技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或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本系重視學生所修科目之學習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一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專業知識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參加語言相關專業競賽表現及取得之證照,並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及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領導、溝通及團隊合作能力。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以學習歷程自述及讀書計畫了解學生所具備與應用英語相關之專業能力、學習能力、學生個人特質、就讀動機及個人發展潛力。

本表僅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17餐旅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社會領域、科技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或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本系重視學生所修科目之學習均衡發展,學生若於某一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專業知識及實作能力: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成果、參加語言相關專業競賽表現及取得之證照,並鼓勵跨領域的學習表現。

3.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及多元表現中,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領導、溝通及團隊合作能力。

4.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以學習歷程自述及讀書計畫了解學生所具備與應用英語相關之專業能力、學習能力、學生個人特質、就讀動機及個人發展潛力。

本表僅技專招生選才時,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