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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日間學士班

433719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群(類)別:

09商業與管理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選才條件與特色:
1. 學生具備邏輯思維、獨立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並具有有效溝通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2. 培育具有邏輯力、判斷力、批判力、表達力、整合力、國際觀及正義觀之法學人才。

本系審查重點:
1.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修習專業及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來瞭解學生學習能力及發展潛力。
2.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生學習歷程自述,提供系上對於學生之未來規劃之認識,並確認學生對自我專業能力認知及未來於本系的發展規劃。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15外語群英語類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選才條件與特色:
1. 學生具備邏輯思維、獨立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並具有有效溝通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2. 培育具有邏輯力、判斷力、批判力、表達力、整合力、國際觀及正義觀之法學人才。

本系審查重點:
1.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修習專業及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之學習成果來瞭解學生學習能力及發展潛力。
2. 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生學習歷程自述,提供系上對於學生之未來規劃之認識,並確認學生對自我專業能力認知及未來於本系的發展規劃。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