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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
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

四技日間部

824005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群(類)別:

07設計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為因應國家文化藝術發展政策,促進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與文化創意等產業發展需求,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以培育專業藝術管理人才為主軸,課程教學著重於藝術鑑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經營管理等四大領域,藉由多元課程的導入,在理論與實務的相互驗證中,具體融合「文化藝術涵養」與「創新管理知能」為學生建立跨域整合專業能力。
2.「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審查重點為1.專題學習成果或實習報告編排方式2.其他有利審查的相關資料3.自我能力的評估(學習力、專業力、溝通力、創造力、國際力等)。
3.本表僅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以綜合評量。

13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為因應國家文化藝術發展政策,促進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與文化創意等產業發展需求,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以培育專業藝術管理人才為主軸,課程教學著重於藝術鑑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經營管理等四大領域,藉由多元課程的導入,在理論與實務的相互驗證中,具體融合「文化藝術涵養」與「創新管理知能」為學生建立跨域整合專業能力。
2.「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審查重點為1.專題學習成果或實習報告編排方式2.其他有利審查的相關資料3.自我能力的評估(學習力、專業力、溝通力、創造力、國際力等)。
3.本表僅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以綜合評量。

20藝術群影視類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藝術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語文領域–英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社團活動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1.為因應國家文化藝術發展政策,促進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與文化創意等產業發展需求,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以培育專業藝術管理人才為主軸,課程教學著重於藝術鑑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經營管理等四大領域,藉由多元課程的導入,在理論與實務的相互驗證中,具體融合「文化藝術涵養」與「創新管理知能」為學生建立跨域整合專業能力。
2.「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審查重點為1.專題學習成果或實習報告編排方式2.其他有利審查的相關資料3.自我能力的評估(學習力、專業力、溝通力、創造力、國際力等)。
3.本表僅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