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道變革

四技二專入學管道參採學習歷程檔案

自111學年度起,學習歷程檔案將列入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等入學管道甄試項目之參採。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採計學習歷程檔案及甄選總成績計算方式

在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採計作法,以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增加部定專業科目及技能領域科目學分數15-30學分的精神,將「學習歷程資料審查」與「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列為指定項目之「必採」項目,且此二項合計占總成績比率不得低於40%,並自113學年度起,技專採計「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至少為10%;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占總成績比率至多40%(不可為0),呼應新課綱著重學生學習動機與強化就業競爭力,將原有的學理課程融入實習課程,提供學生更多專題實作與創意思考機會,達成將知能及實務技能與產業充份鏈結的目的,各技專校院也可依各系之專業屬性彈性調整評分比率,達適性選才的目標。

四技二專各入學管道參採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件數上限

學習歷程檔案除了在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管道列入採計項目外,也將運用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等管道,各入學管道採計「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參採件數上限及其他項目之參採分述如下:

課程學習成果

  • 甄選入學、技優甄審入學:「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列為必採指定項目,自113學年度起上限下修為3件,「其他課程學習成果」至多3件。
  • 四技申請入學(招收高中生):自113學年度起採計學習成果上限下修為3件,著重跨領域或科目專題、實作或實驗課程或探索體驗等課程學習統整與應用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 甄選入學、技優甄審入學及四技申請入學採計上限皆為10件,招生校系於簡章說明必選繳交項目、件數限制。

技專學習歷程檔案資料採計項目重視專題、實習科目之學習成果,不論都市或偏鄉學校之學生,均能在新課綱多達45-60學分的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課程中累積學習成果,作為升學之用。且在符合上傳之件數下,可上傳「專題實作」、可上傳「實習課程」,亦可「二者」皆上傳。

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參採件數上限是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的最大共識,可兼顧技專選才評閱資料所需之時間及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之完整性;由於件數僅設上限,可避免上傳檔案集中於少數科目,以分散技高端教師負擔,對技專校院而言,屬性不同的各校系可依招生需求及特性再做彈性調整,並於簡章中說明參採重點等規定,亦有利於不同專長領域之評審委員評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