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道變革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採計技能領域科目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係經由技高學校推薦就讀期間學業成績優異、各方面表現良好學生,依比序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以獲得錄取優質科技校院之招生管道。

配合108學年度新課綱,技術型高中強調實作能力的培養以提升務實致用能力,以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增加部定專業科目及技能領域學分數15-30學分的精神,自111學年度起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將技能領域科目列入比序項目,依成績比序範疇由大而小的原則,列為第3比序項目。

111學年度起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比序項目順序分別為:

  • 第1比序為「5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2比序為「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3比序為「5學期技能領域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4比序為「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5比序為「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6比序為「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7比序為「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
  • 第8比序為「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

其中,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則將專精科目列為第2比序項目,而專精科目之核心科目列為第3比序項目,係依「專門學程之開設及專精科目(含核心科目)得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群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科目」訂定;另外,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則參照其課程架構,規劃採用「實習科目」做為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第3比序項目,以符合「成績比序範疇由大而小」之比序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