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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15學年度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建築系
招生分組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名額
2 名

備註
1.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將於115.1.12(一)12時起公布於本校招生網頁。 2.本校積極推動全英語授課學程,部分課程採英語授課,以提升學生國際移動力,培育具專業素養、全球化競爭優勢之人才。 3.部分課程會安排至華夏校區上課。



招生重要日程

項目
日期時間

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暨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115.01.15 (四) 21:00止

指定項目甄審日期
115.01.23 (五)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占總成績比率

備審資料審查
50%

面試
50%

備審資料審查必繳資料: 1.競賽成果證明文件 2.作品集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歷年成績單及排名(名次/全班人數,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入學至畢業前一年之歷年成績單) 5.英語能力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評分標準: 1.備審資料審查:學習表現(50%)、專業表現(50%),備審資料缺繳者不予進入面試。 2.面試:學習表現(50%)、專業表現(50%),面試缺考者不予錄取。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1.指定項目甄審繳費:115.1.12(一)至115.1.15(四)。 2.繳費方式:請於規定期限內採郵政劃撥方式繳納(劃撥帳號:50039472,戶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收款專戶),亦可至本校招生訊息網頁下載劃撥單。 3.請於劃撥單通訊欄空白處書寫「115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組別、考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報考系所」等字樣,以利查證繳費情形。 4.繳費後將劃撥收據製成影像檔(PDF檔)上傳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聯合會」之「備審資料網路上傳系統」。 5.繳費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甄試費用,請考生審慎評估。 6.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則不予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詳細招生流程、重要日程、報名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等資訊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