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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


115學年度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流行音樂產業系
招生分組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

招生名額
24 名

備註
1.實作科目即為入學後之專修科目;有專修科目者,每學期除學雜費外,需另繳納專修指導費新臺幣11,200元。 2.相關資訊請參考本系系網:https://pmi.stust.edu.tw/。



招生重要日程

項目
日期時間

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暨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115.01.16 (五) 21:00止

指定項目甄審日期
115.01.26 (一)

※詳細日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成績計算方式

採計項目
占總成績比率

才藝演示
60%

面試
20%

備審資料審查
20%

1.必繳: (1)符合資格條件證明文件。 (2)在校成績單正本(含班級、科/類組名次證明)。 (3)自傳(學生自述,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作品集。 (6)能足以辨識及證明能力之有利審查資料。 2.選繳: (1)推薦函。 (2)其他(例:競賽、社團、幹部、英數檢定、證照…等等,並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3.符合特別加分規定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4.備審資料審查所交資料,恕不歸還。

1.若考生繳交備審資料(含證明文件)之影本,如模糊不清致難以辨認者,則不予計分。 2.個別考生面試時間於 115/1/21(三)16:00前公告於本校招生網站公告,不另寄發紙本面試通知,面試當天請攜帶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3.考生須由作曲、演唱、鍵盤(手提電子琴)、吉他、貝斯、爵士鼓、錄音工程、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演藝經紀等專長中擇一作為才藝演示(專業表演或口頭詢答)科目。 4.選擇作曲者請演唱或演奏一首自創曲,編制及風格不拘,須使用樂器自彈自唱或獨奏,並攜帶樂譜三份備詢;選擇演唱或演奏樂器者,自選曲一首,風格不拘,須背譜,無伴奏。 5.選擇錄音工程、美術設計、舞台技術設計、演藝經紀者為口頭詢答,將針對備審資料提問,不需攜帶任何器材。 6.面試為一般性問題,不需事先準備。評分之重點:口語表達能力、態度、臨場反應與未來規劃說明等。 7.才藝演示當天考場準備之樂器與設備有:鍵盤、爵士鼓(鼓棒自備)、麥克風(架)、音箱,其餘請自備。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無須繳費

※詳細成績計算方式及報名應繳交資料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詳細招生流程、重要日程、報名方式、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等資訊請詳閱招生簡章,若有異動,概以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