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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招生方式說明

適合對象

符合簡章所列競賽獲獎、已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專技人員普考及格證書之考生。

報名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應屆、非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者,於招生委員會認可之競賽獲獎、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專技人員普考及格證書,即具備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

招生學校

共71所大專校院。

成績採計

  1. 符合報名資格考生,可就採計獲獎之競賽、證照或證書職類之所有招生類別中,跨類別選擇至多5個校系科組志願報名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2. 甄審方式由各校訂定,但不辦理筆試,亦不採計統測成績,可包含面試、術科實作、學習歷程資料審查等。
  3. 111學年度起,將參採學習歷程檔案作為備審資料,考生依報名校系所訂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件數,至招生委員會系統上傳(或勾選)以供審查。
  4. 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依各甄審項目成績之比例計算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之加分比例計算後得到甄審總成績,並公告正取及備取生名單。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競賽獲獎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錄取方式

無論正取生或備取生,均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得錄取機會。招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辦理日程

繳交報名費 112/5/2(二)-5/8(一)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112/5/2(二)-5/9(二)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12/5/18(四)
網路報名 112/5/22(一)-5/26(五)
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112/6/7(三)-6/12(一)
*依各校規定時間內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各校指定項目甄審 112年6/16(五)-6/25(日)
各校公告正備取名單 112/6/29(四)前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12年7/3(一)-7/5(三)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12/7/11(二)
錄取生報到截止 112/7/19(三)

注意事項

  1. 考生應於資格審查階段提出符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之證照、證書或競賽得獎證明,若同時符合多項資格者,可依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所列加分比率,擇一最有利之資格報名;其餘證明仍可於多元表現呈現供教授審查。
  2. 參加「亞洲技能競賽」且取得該競賽各職類優勝名次者,可準同國際技能競賽獲獎或正備取國手資格依優勝名次優待加分。
  3. 國際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因非屬常態性舉辦,故獲獎選手無法以此資格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4. 技優甄審入學考生可從符合招收職類之類別中,跨類別選擇至多5個志願報考。例如領有「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證的考生,採認該證照職類之招生類別包括「25電子」、「56管理」、「60商業」、「62航管」、「65資管」、「85商設」,考生即可在以上各類別的招生志願中,跨類別選擇其中5個志願參加甄審入學;惟乙級技術士證各職類或專技普考各類科報名不同招生類別志願時,其甄審總成績優待加分比率將依證照職類相關程度區分為高度相關(加分15%)、中度相關(加分8%)、低度相關(加分4%)而有所不同,例如電腦軟體應用職類乙級技術士證報名「65資管」校系科組志願,係屬高度相關,其甄審總成績可獲得優待加分比率15%;但若報名「85商設」志願,為中度相關,甄審總成績優待加分比率則為8%,因此以持有乙級技術士證或專技普考及格證書資格報名的考生在抉擇報名志願時請謹慎考量。
  5. 未使用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可自行上傳PDF檔案供校系審查。
  6. 全國技能競賽北、中、南分區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實作及創意競賽決賽、全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電腦鼠暨智慧輪型機器人國內及國際競賽、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賽決賽暨國際邀請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賽決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個人賽決賽等均為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符合報名技優甄審入學資格之競賽,因此以上競賽得獎者亦可報名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惟以上所列各項競賽發證時之主辦單位和落款單位皆須為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主管行政機關,且落款人須為該機關首長,否則不在技優甄審入學採計範圍內。

詳細招生說明以及完整招生學校系科等各項甄試資訊,請查閱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

112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承辦單位: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聯絡電話: (02)27725333轉214

招生委員會網址: http://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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