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二專其他招生管道

藝術群單獨招生

樹德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舞蹈系、流行音樂系)、東南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流行音樂事業系、演藝事業系)、醒吾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流行音樂創作系)、崇右影藝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演藝時尚事業管理系)以及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民俗技藝學系、京劇學系、客家戲學系、歌仔戲學系、劇場藝術學系、戲曲音樂學系)、黎明技術學院(表演藝術系)等科技校院藝術類系科,因為重視考生現場創作或表演實力,因此皆採單獨招生方式辦理招生作業,未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等招生管道,且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而以術科考試方式評量考生。

藝術群單獨招生提供技高藝術群科別(例如:表演藝術科、美術科、舞蹈科、戲劇科、影劇科)等具藝術或表演專長之學生發揮所學的升學管道,同時也歡迎其他有興趣及有其潛力的學生報名參加。考生報名時請注意各招生學校之考試內容、應提供之審查資料、應考時需準備之服裝或器材等事項,詳細藝術群單獨招生校系資訊可至《技訊網》查詢。

身心障礙學生招生

身心障礙學生招生管道包括「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及「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二大管道。考生除須符合學歷(力)資格認定標準外,且必須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規定: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報考本甄試資格。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學制包含大學、四技二專、二技等組別,招收視覺障礙生、聽覺障礙生、腦性麻痺生、自閉症生、學習障礙生、肢體障礙生、其他障礙生等身心障礙別。在考試科目方面,四技二專組之考試群(類)別與考試科目均與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相同,惟在題型上各考科皆以單一選擇題為主,僅設計群專業科目(二)腦性麻痺生以外之其他障礙別考生採術科實作考試。此外各招生校系可規定考生個別考科或總成績須達檢定標準,另部分設計或美術領域系科規定考生須參加美術類術科考試且成績須達60分以上,請詳見招生簡章中各校說明。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主辦單位為國立中央大學,考生可上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查詢報名及考試日程、考試科目、簡章下載、重要公告、歷屆考古題等資訊。

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

大專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包含四技、二技、大學、二專等日間學制。各校受理報名時不限制考生之身心障礙類別,考試方式不辦理筆試,而以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為主。惟考生入學後須與一般生上課,學習標準與一般生相同,因此建議考生報名前可事先詢問各校之無障礙設施、教學輔具、住宿環境、針對身心障礙生所能提供之資源、輔導措施等資訊,再行決定報考學校。詳細四技二專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辦理學校以及各校招生資訊可至《技訊網》查詢。

運動績優學生招生

運動績優學生招生管道共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及「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二大管道。學生錄取後將參加學校運動代表隊,接受校隊訓練,並代表學校參加運動賽事,爭取榮耀成績。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分發管道係依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訂定,並由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主辦。

入學分發管道分為甄審、甄試兩種,其資格如下:

  • 甄審資格: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最近3年內獲得之運動成績合於《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四、五、七條、第二十一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者(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規定之選拔或徵召程序,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運動賽會獲得成績符合該辦法所規定者),得申請甄審升學。
  • 甄試分發: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包括應屆畢業生),最近2年內獲得之運動成績合於《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六、八條、第二十一條之二規定者(參加國際賽會或國內全國性運動賽會獲得成績符合該辦法所規定者),得申請甄試升學。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依運動種類共有100多種招生類別,合於各類甄審、甄試資格者,以自選一種與獎狀或參賽證明相同之運動種類為限,報名參加甄審或甄試分發。

符合甄審資格的考生,甄審分發方式以各校所提之運動種類與各系科名額、條件為限,依各運動成績等級、志願序及學業成績予以分發。

符合甄試資格的考生,應參加學科考試(考試科目:國文、英文、數學3科),此外若取得之運動成績為團體競賽者,另需參加專長術科檢定(術科檢定未通過者,不予分發學校;但具有相同運動種類國家代表隊證明或參加個人賽符合甄試資格者,免參加專長術科檢定)。甄試分發方式依據考生學科成績(各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總分為300分),另依考生於申請參加甄試時所提之運動成績分成六等級予以優待加分(分級標準及加分優待方式請詳見招生簡章)。

本招生管道由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主辦,詳細申請資格、符合甄審甄試資格之競賽項目、錄取辦法、放榜事宜及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11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有關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分發相關資訊,可上《11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網站查詢。

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由各大學校院自行辦理招生作業,招收具備單項體育專長或潛力、適合長期培訓的學生,其資格如下:

  • 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條文中「甄審」、「甄試」資格,並持有證明者。
  • 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層級之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者。
  • 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並持有證明者。
  • 曾參加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運動聯賽、全國單項運動協會舉辦之全國性單項運動錦標賽,並持有證明者。
  • 曾任高中職學校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並持有證明、參賽紀錄者。
  • 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將訂定其招收之運動項目、成績採計方式及評分標準等,公告於招生簡章。各校並將辦理運動術科考試,以各運動專長項目能力測試或基本體能測驗為主,報名考生必須參加並通過招生學校規定之及格標準。

各招生學校之招生方式、招生日程、報名方式、成績採計方式及相關規定皆依各校所公告之單獨招生簡章辦理,因各校作業時間不一,考生可注意《技訊網》中本入學管道辦理學校以及各校招生資訊之更新。此外,考生在報名時,可先行查詢招生學校之運動代表隊其種類為何,以及運動設備及場地、培訓計畫及方式、提供運動績優學生之獎助學金等資訊,並評估如何兼顧課業與訓練,以作為校系選擇之參考。

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

四技二專在職專班係以招收在職人士為對象之招生管道,報名考生須為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考生,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且報名時須仍在職中持有在職證明。上課時間包含夜間班及假日班,夜間班於週一至週五晚上排課,假日班於週六、日排課;或者配合在職人員上班時間,安排每週其中數日上課之排課方式。

四技二專在職專班皆由各招生學校辦理單獨招生,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考生入學成績採計方式以學經歷書面資料審查為主。詳細各校報名資格、報名手續及應繳交文件資料、入學成績採計項目及相關規定皆請查閱各招生學校之招生簡章,考生亦可至《技訊網》查詢。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為結合技職教育升學及就業進路,教育部與經濟部、勞動部自110年起共同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整合「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及「就業導向專班」等相關產學計畫,透過獎勵合作企業資源,並提供經費支持及增補學生獎助學金等誘因,鼓勵學生經由技高與技專校院縱向之進修管道,與產業界攜手合作成為正式員工,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實現企業、學校共同培育人才之目標。

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可發展3+2(技高+二專)、3+2+2(技高+二專+二技)、3+4(技高+四技)、1+3+4(國中+技高+四技)、5+2(五專+二技)或2+2N(二專日間部+二技進修部)之縱向銜接學制及0+4(四技)技專校院在職進修方式,各技專校院(四技、二專或二技)所招收之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將以合作技高(或二專、五專)參與本計畫之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因此技高階段專班學生畢業後皆可透過甄審繼續升學合作技專校院之四技二專專班;若合作技高專班學生未繼續升讀技專階段專班而尚有缺額時,則可招收非合作技高專班之學生。為鼓勵學生就讀,教育部提供四技二專階段專班學生家庭年所得未逾70萬元之學生每學年4萬元助學金,以及就讀私立技專校院農林漁牧工等重點產業領域專班可享有公立技專校院學雜費(補助差額)等補助措施。

除在升學上縱向銜接模式外,錄取學生須依規定上課以及配合產學合作廠商前往工作(實習),相關權利與義務,請注意各招生簡章規定及各校說明,詳細各校招生資訊可至《技訊網》查詢。

新住民入學招生

為鼓勵歸化我國之新住民有機會持續進修及升讀高等教育,各大專校院辦理單獨招生招收不同教育背景之新住民,其中亦包含四技二專日間部及進修部。參加本項招生之新住民,報名時同時檢附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其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新住民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前項證明文件遺失或無法出示者,得由考生授權招生單位查證,如未能於學校註冊前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詳細辦理招生學校以及各校招生資訊可至《技訊網》查詢。

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

四技二專日間部各校招生皆以參加聯合招生管道為主,惟各技專校院可視招生考量等因素,符合教育部《技專校院單獨招生處理原則》規定者,可向教育部申請辦理部分名額單獨招生(二專可申請全部名額單獨招生),申請通過之招生名額將不予參加聯合招生管道,而由招生學校自行辦理招生作業。

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作業日程應於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放榜後始得辦理,因此欲就讀日間部之考生仍應先參加四技二專日間部各聯合招生管道,若參加聯合招生管道皆未獲錄取,或受限於統測群(類)別而無法選填目標校系科組志願時,則可選擇報名各校一般單獨招生,以作為升學的最後機會。然而一般單獨招生並非補足聯合登記分發缺額之二次招生,各技專校院亦並非各校皆會提出辦理一般單獨招生之申請,因此若考生之目標校系並無申請辦理一般單獨招生,或者申請未獲教育部同意通過,則考生仍僅能把握聯合招生管道之機會。

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除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應屆畢業學生?得報名外,辦理單獨招生之校系科組其招生流程、考試科目、是否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錄取方式等,皆由招生學校明訂於單獨招生簡章中,考生可至招生學校網站下載,詳細招生資訊亦可至《技訊網》查詢。

科技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招生

教育部以開放式大學理念,自107學年度起規劃「大學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已取得學士學位者,如想要取得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可透過申請入學至各校就讀進修部,不受每學期必修學分數之限制,經再次且自主的學習,可以提升職場專業能力,培養實務專業知能,進而增加轉職機會或提升就業薪資。

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可採「隨班附讀」或「專班」模式辦理,若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已先修讀由學校或機構開設符合產業需求的專業課程學分班,包含推廣教育、職業訓練機構及職業繼續教育等學分課程,累積專業課程學分並經各校採認後,再加上入學後至少須修讀的12學分,兩者合計符合各校各學系規定之專業課程學分數(至少48學分),修業期滿經考試合格後,即可取得學士後多元專長學士學位。詳細辦理學校及招生系(組)、學程及名額等資訊可至《技訊網》查詢。

空中進修學院二專招生

為落實終身教育,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及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皆有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教學採行五環式教學法之特殊學制,其中電視教學、網路教學、廣播教學、函授教學等4環為空中學院學生學習之主要模式,電視主講老師由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協商共同遴選推薦,經遴選會議審議通過後,製作教學節目、編撰教材與函授週刊(每一科目均為18講次,每週播放1講次教學節目;函授週刊則為3講次1期刊,全學期共6期),學生可依個人步調利用電視、廣播、網路及函授週刊教學等方式,隨時隨處學習,可兼顧家庭、事業與學業。

此外每學期會安排幾次的面授教學,學生須配合課表日期返校面授、繳交作業與期中、期末考試。面授老師主要在補充主講教師未能與同學面對面討論課業之不足,其教學方式主要以回答學生提問與解惑,若有充裕時間,再提供學習與尋求解答之技巧重點。除了校本部外,在北、中、南、東各地皆有教學處,學生報名時可選擇就近之地點以利面授上課。

空中進修學院採登記入學,無須參加入學考試,專科部(二專)學生修畢規定之學科學分達80學分者,可畢業取得副學士學位,等同其他二專、五專之學歷,可繼續就讀二技,有意就讀者可上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四技二專轉學生招生

目前已經是大學、四技或二專在學學生,但想要轉換科系,或是想要轉到其他學校;或者是已經專科畢業,或讀完學分班的課程,想要繼續進一步再取得學士學位;或者已經大學畢業了,但想要學習第二專長。您不需要重考,直接參加各校轉學考可能是更快的捷徑,四技二專轉學考於寒假及暑假舉行,依照學生入學前就讀學制及修業狀態,可轉入二專一年級下學期、二專二年級上學期、四技二年級上學期、四技二年級下學期、四技三年級上學期、四技三年級下學期,招收學制包括四技二專日間部、四技二專進修部、四技二專在職專班,視錄取校系規定,曾在大學或專科期間修習之課程及學分可辦理抵免。

四技二專轉學生招生皆由各技專校院自行辦理招生,寒假轉學考報名時間多集中於12月至1月期間,各校於11月起陸續公告招生簡章;暑假轉學考報名時間多集中於6月至7月期間,各校於4月起陸續公告招生簡章。有意願報考轉學考的同學,除了請詳閱各校招生簡章注意報名時間外,請注意所欲就讀之系科是否有辦理招收轉學生及目前缺額、是否有規定限制招收性質相近之系組學程、以及學分抵免之規定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