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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國中應屆畢業生升學五專保送甄選招生

依據離島建設條例,保障教育文化及人才培養之地區,教育部訂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離島地區之國中應屆畢業生可申請保送五專招生學校。

實施範圍

澎湖縣、金門縣(含烏坵鄉)、連江縣、臺東縣綠島鄉、蘭嶼鄉及屏東縣琉球鄉。

資格規定

須在所屬離島地區設籍至少9年,及接受並完成國小6年、國中3年之教育。

招生學校

112學年度共有21校辦理本校招生,其中招收澎湖縣離島生共20校、招收屏東縣離島生共6校、招收金門縣離島生共4校。考生可上《技訊網》查詢詳細招生校科及名額。

申請及審查流程

由就讀國中統一收件,向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經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進行複審後,再交由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將申請生資料轉至各五專招生學校保送甄試委員會

詳細甄試時間、資格條件、審查內容、成績計算方式、保送學生權利義務等各項資訊,請詳閱各招生學校所公告之招生簡章。

© 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