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道變革

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納入四技申請入學招生超額篩選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自108學年度起強調跨學科整合應用,設立科技領域,將「程式設計」納入必修,且在教育部推動智慧創新跨域人才培育計畫中,推廣「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以下稱APCS)」,檢驗具備程式設計能力學生之學習成果,提供大學作為選才的參考依據。檢測模式參考美國大學先修課程,由各大學合作命題,檢定結果具備公信力;檢測方式採用線上作答,分為「程式設計觀念題」與「程式設計實作題」。

鑑於程式設計已成為大眾普及推廣與重視項目之一,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規劃將APCS納入技專升學管道,招收具資訊潛力的學生,為諮詢各方專業意見,自108年10月起陸續召開多次會議,經討論決議採用第一階段以超額篩選方式將APCS納入四技申請入學管道。此規劃可讓APCS 級分數符合標準的普通型高中生增加進入科技校院就學的機會,且各系不需另外提撥名額亦可招收程式能力佳的學生。經招策會諮詢小組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及委員會議討論後通過APCS納入四技申請入學管道,其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 篩選機制:報考四技申請入學的學生於第一階段篩選未通過,但其APCS級分符合標準者,得以超篩方式進入第二階段,再與一般生進行第二階段審查。
  2. 招生系組:「資訊」、「電資」相關系組。
  3. 超篩資格:取得學測成績且通過APCS檢定實作題及觀念題合計4級分(含)以上;招生系組可再訂定更高的級分標準。
  4. 超篩名額:依簡章所列預計複試人數之10%為上限(無條件進位)。如遇級分相同,致超篩人數大於「預計複試人數之10%」,則該級分之同級分考生,再以該系所採計之「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再篩選一次,如仍相同,則一律取得參加複試之資格。
  5. 成績計算:第二階段總成績計算方式與一般生相同。

本案業經教育部109年8月6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108352號函同意備查,並提前於110學年度起於四技申請入學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