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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技術學院
資訊工程系智慧科技應用組

四技日間部

320678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群(類)別:

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科技領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自然科學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全民國防教育。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修課紀錄:
一般科目:科技領域、數學、語文、自然科學暨全民國防課程學習表現。

課程學習成果: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資訊科技應用相關之專業領域之成果。
2.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展現電機電子群科所開設之跨領域學習成果或其他與資訊應用專業能力之成果。

多元表現:
資訊科技相關之專業能力、個人特質或領導能力之相關證明,如:
1. 專業能力:證照檢定或競賽獲獎證明。
2. 個人特質:參加服務學習相關經驗
3. 領導能力:擔任學校、班級或其他團體幹部之經驗或證明。

09商業與管理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科技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數學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自然科學領域、全民國防教育。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修課紀錄:
一般科目:科技領域、語文、數學、自然科學暨全民國防課程學習表現。

課程學習成果: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資訊科技應用相關之專業領域之成果。
2.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展現商業與管理群科所開設之跨領域學習成果或其他與資訊應用相關專業能力之成果。

多元表現:
資訊科技相關之專業能力、個人特質或領導能力之相關證明,如:
1. 專業能力:證照檢定或競賽獲獎證明。
2. 個人特質:參加服務學習相關經驗
3. 領導能力:擔任學校、班級或其他團體幹部之經驗或證明。

03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科技領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自然科學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全民國防教育。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擔任幹部經驗

服務學習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修課紀錄:
一般科目:科技領域、數學、語文、自然科學暨全民國防課程學習表現。

課程學習成果: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與資訊科技應用相關之專業領域之成果。
2.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展現電機電子群科所開設之跨領域學習成果或其他與資訊應用專業能力之成果。

多元表現:
資訊科技相關之專業能力、個人特質或領導能力之相關證明,如:
1. 專業能力:證照檢定或競賽獲獎證明。
2. 個人特質:參加服務學習相關經驗
3. 領導能力:擔任學校、班級或其他團體幹部之經驗或證明。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