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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營建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群(類)別:

06土木與建築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自然科學領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社團活動經驗

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大學部教育目標為使學生具備專業技能與跨領域整合協調能力,以執行工程專案並能提出符合安全、經濟及永續需求之解決方案;同時具備自我學習、創新能力及國際視野,在工程與個人生涯能持續成長、取得國家專業認證,進而更有效服務社會與專業社群。

修課紀錄審查重點包括部定必修專業科目、實習科目、數理、語文及相關選修科目之學習表現。

應擇要提供與土木營建專業相關之專題報告、作品集或實習報告等,以呈現課程學習成果;同時明確說明本身在團隊中之角色及具體貢獻,並提供相關證明。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