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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6323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群(類)別:

01機械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自然科學領域、科技領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與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本系重視學生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若學生有專業領域之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在機械領域之相關專業成績表現為主,同時鼓勵跨領域之學習表現。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習歷程自述及多元表現綜整心得進行綜合評量。
4.溝通、自我學習、解決問題能力:由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或特殊優良表現證明等進行綜合評量。

上述審查重點僅為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事項,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05化工群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自然科學領域、科技領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與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本系重視學生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若學生有專業領域之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在化工領域之相關專業成績表現為主,同時鼓勵跨領域之學習表現。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習歷程自述及多元表現綜整心得進行綜合評量。
4.溝通、自我學習、解決問題能力:由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或特殊優良表現證明等進行綜合評量。

上述審查重點僅為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事項,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04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修課紀錄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自然科學領域、科技領域、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綜合活動領域。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檢定證照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1.專題實作與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本系重視學生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若學生有專業領域之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專業及實作能力:以學生在電子或電子領域之相關專業成績表現為主,同時鼓勵跨領域之學習表現。
3.個人特質及就讀動機:由學習歷程自述及多元表現綜整心得進行綜合評量。
4.溝通、自我學習、解決問題能力:由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或特殊優良表現證明等進行綜合評量。

上述審查重點僅為甄試過程之審查重點涵蓋事項,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