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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光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系

四技日間部

407805臺中市西屯區僑光路100號

114學年度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參採數學考科情形

不採計學測數學考科成績

修課紀錄

  1. 本系屬法政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社會領域、語文領域。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本系據以綜合評量。

書面報告

實作作品

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服務學習經驗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為培養兼具財經與法律科專業之科技整合型人才為目標,選才審查之重點為在校期間修習公民與社會、歷史、語文領域(國語文)的表現與學習成果,以及成果中對人文社會關懷的展現。

本系審查重點:
一、學習歷程自述重於學生基本邏輯能力及個人學習能力。
二、課程學習成果之具體內容為,以報告呈現探究活動的心得與學習上之具體收獲。
三、相關資料與本系核心能力發展之契合性。

學生可依實際成果,主觀挑選適合之資料上傳,重質不重量,本系將以宏觀角度綜合評量。

※本表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複試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4. 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