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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電子工程系

四技日間部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招生類別:

25電子

修課紀錄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1. 本系參考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及校訂必修之專業及實習科目與一般科目,以及校訂選修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及校訂一般科目之審查重點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英語文、語文領域–國語文。
  3. 本系參考學校校訂選修習得產業專精、多元專業或跨域統整能力。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1. 本系屬資訊學群,參考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
  2. 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為數學領域、語文領域。
  3. 學業總成績。

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升學時可擇要提供,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實作作品

多元表現

學生於升學時,自行選擇多元表現項目擇優上傳,並另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本系將據以綜合評量,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內容。

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專門學程)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學術學程)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學習歷程自述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其他

本項目採計內容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亦可參考本系於備審資料準備指引網頁公告之內容。

備註

本系審查重點包含:
一、課程學習成果:
1.與電子類相關之學習成果。
2.本系重視學生實作能力之展現,請提供專題實作、實習報告、個人創作等作品或學習成果。
3.作品或學習成果請以簡報檔(PDF格式)、論文或書面報告(PDF格式)等方式呈現。
4.若為團體(小組)作品或學習成果,須說明團隊合作進行方式或任務分配,並具體明述個人於該作品之工作項目及貢獻程度。
二、學習歷程資料審查:
1.學習能力及發展潛能:由修課紀錄、特殊優良表現等多元表現評估學生之學習能力、溝通及問題解決等能力。
2.學習歷程自述:由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來評估學生對電子領域之認知及期許。
本表僅為甄選入學第二階段之審查重點涵蓋範圍,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未來學生專區https://future-students.ntut.edu.tw/

※本表僅係招生選才時,於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

  1. 系科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未來可能隨著系科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惟不影響系科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
  2. 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一般科目、專精科目)。
  3. 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進行調查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作業仍以《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