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結合技職教育升學及就業進路,教育部與經濟部、勞動部自110年起共同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整合「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及「就業導向專班」等相關產學計畫,透過獎勵合作企業資源,並提供經費支持及增補學生獎助學金等誘因,鼓勵學生經由技高與技專校院縱向之進修管道,與產業界攜手合作成為正式員工,型塑兼顧學生「就學」與「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實現企業、學校共同培育人才之目標。
各技專校院以合作技高(或二專、五專)之產學專班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因此技高階段專班學生畢業後皆可透過甄審繼續升學合作技專校院之四技二專專班。
欲參加技專校院在職進修方式者,29歲以下及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者均可報考。由科技大學辦理單獨招生,學校可訂定招生條件,如相關系科畢業,或應持有證照等。
工作(實習)期間享有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技高及技專學生全時讀書期間增補與實習(工作)期間相等之每月獎助學金5,000元。
技專校院家庭年所得未逾新臺幣70萬元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具有學籍者,每學年每人助學金4萬元。
就讀私立科大農林漁牧工等領域學生,以公立學雜費基準收費,由教育部補助其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