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五專完全免試入學、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及各區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後,仍有招生名額之五專招生學校,得經教育部核准辦理續招。
分發作業由五專續招學校自行訂定招生規定辦理,因此學生若於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及各區聯合免試入學辦理完畢後尚未錄取理想校科,可於7月上旬開始留意目標五專招生學校網站公告。
114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訂於114年7月29日起開始辦理,本會網站亦會在7月下旬後公告招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