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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適合對象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是所有大專校院聯合招生管道招生校數最多、規模最大的入學管道,除有招收四技二專日間部的技專校院外,也有一般大學參加招生,適合已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生,或是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的青年。

招生分組

分為「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限擇1組報名,至多選擇6個校系志願。

配合教育部推動「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一般組」系名加註資安人才,招收對資安議題有興趣且具特殊專長之學生。如學校未限制1校選填1系,考生可同時選填2個志願。

報名資格

  •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應屆畢業生(截至高三上學期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者)
  •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之非應屆畢業生
  • 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注意事項:

  • 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 報名一般組的考生,須先參加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的考生,須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2年或3年,且於畢業當年度已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甄選流程

分為二階段:

  1. 第一階段為統測成績篩選,113學年度起取消總級分篩選條件,以「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由各校系科訂定採計科目及篩選倍率。
  2.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上傳甄選學校所規定之備審資料及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例如面試、筆試、術科實作等。考生可用學習歷程檔案作為備審資料,依報名校系所訂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件數,至招生委員會系統上傳(或勾選),供教授審查。

請注意:

  1. 未使用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可自行上傳PDF檔案供校系審查,上傳容量限制請參閱簡章第20頁。
  2. 各校系科第二階段報名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皆不相同,上傳系統並非24小時開放,請注意預留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3. 考生可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提供自身獲得之所有證照與獎狀,作為有利審查評分資料。

成績採計

甄選總成績包含統測成績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由各校系科訂定統測成績之採計科目、加權倍數及占總成績比率,以及各項指定項目占總成績比率,並可參酌採計證照或得獎優待加分。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

錄取方式

  1. 甄選總成績包含統測成績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由各校系科訂定統測成績之採計科目、加權倍數及占總成績比率,以及各項指定項目占總成績比率,並可參酌採計證照或得獎優待加分。
  2. 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由各校在網站公告正、備取生名單。獲得正取或備取之考生均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得錄取機會。
  3. 招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序及正備取情形,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1.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上傳件數由各校系自訂,考生可上傳專題實作、可上傳實習課程、也可二者皆傳。
  2. 招生委員會不寄發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成績單,各招生學校也不會寄發第二階段甄試名單、甄選總成績單、正(備)取生名單,考生應注意公告時程,自行至招生委員會或招生學校網站查詢。
  3. 即使只有獲得1個正取或1個備取,也要上網登記喔!
  4. 同時報名技優甄審與甄選入學的考生,如技優甄審已被分發到心儀校系,則甄選入學不用再填志願序。

考生協助措施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考生協助專區插圖

為提供考生更友善甄試流程,照顧弱勢及有特殊需求考生順利應試,各校提供之協助措施可上網查詢。

辦理日程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113/4/18(四)-5/1(三)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13年5/14(二)
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113/5/17(五)-5/23(四)
個別報名及繳費:
113/5/17(五)-5/24(五)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13/5/31(五)
第二階段報名 113/6/6(四)-6/13(四)
*依各校規定時間內報名、繳費及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第二階段各校指定項目甄試 113/6/15(六)-6/30(日)
公告正備取名單 113/7/3(三)前
正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13/7/10(三)-7/12(五)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13年7/16(二)
錄取生報到 113/7/18(四)-7/22(一)

注意事項

  1. 為提供逆境向上且具強烈學習熱忱的經濟弱勢學生更多升學機會,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特種身分考生名額除原有之原住民考生、離島考生外,增列「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名額,符合資格的考生除享有報名費減免外,還多了錄取此類名額的機會。
  2. 未辦理集體報名的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須於報名前完成「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登錄及繳寄資料。
  3. 甄選入學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僅限考生個人使用,切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通行碼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成績查詢、登記就讀志願序等作業流程皆須使用。
  4. 甄選入學錄取生若已完成報到手續,或未於期限內向所報到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一律不可再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大學分發入學招生。
  5. 已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之錄取生,無論是否放棄錄取資格,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詳細招生說明以及完整招生學校系科等各項甄試資訊,請查閱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承辦單位: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聯絡電話: (02)27725333

四技二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