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移至主要內容
:::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與積分採計方式說明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總積分採計,包含(1) 多元學習表現(含服務學習及競賽)、(2) 弱勢身分、(3) 均衡學習、(4) 志願序積分、(5) 技藝優良、(6) 國中教育會考(含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5科目及寫作測驗成績)等主項目;各項目(包含主項目及分項目)皆訂有積分採計方式及積分上限,且各項目不再加權計分,亦即報名學生之各超額比序項目依採計原則所得積分加總即為總積分,總積分上限為101分。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與積分採計方式一覽表

分發順位排定原則

分發順位為先依超額比序總積分高低排定,如遇總積分相同時,再依報名學生之(1) 均衡學習積分、(2) 技藝優良積分、(3) 志願序積分、(4) 弱勢身分積分、(5) 多元學習表現積分、(6) 國中教育會考(含寫作測驗)積分、(7) 服務學習積分、(8) 競賽積分、(9) 國中教育會考國文3等級4標示、(10) 國中教育會考數學3等級4標示、(11) 國中教育會考英語3等級4標示、(12) 國中教育會考自然3等級4標示、(13) 國中教育會考社會3等級4標示、(14) 寫作測驗級分等「同分比序項目」之順序高低,進行比序決定分發順位。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同分比序項目順序排定原則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