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補助經濟不利考生甄試交通費

*服務對象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其他特殊需求之考生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1.申請資格及補助對象:
凡本國籍學生,參加本校大學申請入學或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低收入戶學生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2)其他特殊需求之考生,經原就讀學校輔導室教師向本校提出申請(需另填特殊需求申請)。
※補助對象以考生本人為限。

2.補助標準(依考生戶籍地):
●宜蘭、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等縣市
→補助項目:補助高鐵或臺鐵自強號、客運來回車票;綠島、蘭嶼、小琉球地區得申請船票、機票補助。
●花蓮、澎湖、金門、連江等縣市
→補助項目:應按到校必經之順路計算,得補助船票、機票、高鐵或臺鐵自強號、客運來回車資。

3.申請補助注意事項:
(1)搭乘臺鐵者:免付票根,以臺鐵自強號所達考生戶籍地之車站至高雄車站或新左營站為準。
(2)搭乘飛機、高鐵、船舶、公民營客運汽車者:應檢附同一出發地來回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機票僅限經濟艙。
(3)離島地區將提供機票往返之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標準以戶籍地址為依據。
(4)計程車不予補助。

4.其他注意事項:
(1)當次申請補助總額未超過經費預算,逕依補助標準核發。
(2)當次申請補助總額超過經費預算,以交通費為優先補助,其餘申請住宿費用者依經費狀況酌予補助,不受本校補助經濟不利考生甄試交通費及住宿費作業要點第五點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