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

弱勢學生交通費補助

*服務對象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 原住民考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1、本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考生、中低收入戶考生、原住民族考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考生、身心障礙考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申請者除應具上述身分別,且已完成本校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之考生,申請時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2、補助僅限考生本人,補助項目限交通費及住宿費。
3、交通費以設籍(或就讀)之往返,於甄試日前後一日(含甄試當天)包括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公車、火車、高鐵(高鐵限甄試當日始得補助)、輪船等,請檢附交通票根(計程車及租賃車資無法報支)。
4、經審查不符申請資格、單據證明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受理。
5、申請表請於本校招生資訊網下載填寫,填妥後於甄試結束後一週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國立屏東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屏東市民生路4-18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