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補助交通費用

*服務對象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考生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1.本校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新住民及其子女身分考生本人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考生須至本校完成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各類招生考試第二階段甄試口(面)試或術科考試後始得申請。

2.交通費補助以考試當日及前後1日(含考試當日)之去回程費用,補助額度依搭乘之飛機、高鐵、火車、捷運、巴士、船舶等費用(計程車及租賃車資無法報支),火車、捷運、巴士等費用得不檢據單據,費用依官方網站公告之票價報支;飛機、高鐵、船舶等費用須檢據覈實報支,補助標準以戶籍所在地(或鄰近)之車站起迄本校所在地板橋站為依據。搭乘飛機僅限補助外島地區考生;飛機及高鐵去回補助額度皆以經濟艙及標準車廂票價為準。

3.請填妥「申請表(請至網頁下載)」,並將票根或收據正本、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新住民及其子女身分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身分證正反影本、考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訂附於本申請表後(請使用迴紋針或釘書機),於甄試當天起算1週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綜合業務組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應試交通費/住宿費補助」,如經審查不符補助資格、單據證明不齊或逾期申請者,概不受理。

4.如有疑義請洽教務處綜合業務組(02)22722181分機1153、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