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提供經濟不利學生參加甄試交通費用補助申請

*服務對象
  • 低收入戶考生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對象(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 原住民考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
  • 離島考生
*適用系科
  •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

1.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1)112年或113年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須繳交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所開立之經濟弱勢證明。
(2)原住民為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定義之原住民學生應附戶籍謄本。
(3)身心障礙學生係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本項資格者,應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鑑輔會證明)及戶籍謄本(戶口名簿)。
(4)其他經濟不利之考生,經原就讀學校輔導室或導師出具證明,須由本校審核後裁定。
2.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來回購票證明或來回票根,離島地區可補助機票。
3.花/東/離島地區可補助住宿費,需檢附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抬頭及統編「87557573」之發票或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