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低收入戶考生交通費補助,於甄試當日至招生處填寫申請表,依地區別補助。
補助對象以考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1名為限,交通費包括甄試往返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汽車、火車、高鐵、輪船等費用,均須檢附票根或單據核實報支,並請於空白處註記使用人(考生或家長) ...
提供乘車票據證明。
以設籍或就讀之往返,於甄試前後一日含甄試當日包含行程中必須搭乘高鐵、台鐵、公車等(高鐵限甄試當日始得補助)。
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學生補助,報名本校多系者僅補助1次。
提供經濟不利學生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扶助(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如:交通費、住宿費之機制。請洽詢(03)328-3201分機1533。